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新疆沙雅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7-11-07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录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1500人,具体详见《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工资福利待遇

1、新招录的特岗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7204.85元;大专6908.93元;中专6787元。包括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大病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县聘教师本科生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5909.14元;大专5829.54元;中专5731.95元(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

2、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1800元;

3、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助50元--1000元;

4、未结婚教师每年寒暑假都可享受探亲假,但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只报销一次,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报销;

5、凡考录特岗待正式入编后可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高中教师当年考录当年入编,初中、小学、学前考录特岗三年服务期满后且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正式入编)。

三、住房待遇

近几年来,我县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拴心留人”工程,在城区为引进教师提供单身教师公寓,各乡镇教师周转房实现全覆盖,积极为广大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

1、所有招聘教师由沙雅县免费提供教师公寓一套(两室两厅,可住2-3人),天然气全部入户,房间内均配备有炊具、洗浴、沙发、茶几等生活设施;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县财政一次性补贴1000元。

2、乡镇提供的教师周转房标准为30平米。可在学校用餐,学校适当进行补助。

3、县公租房标准为60平米(3人居住),40平米(2人居住),自己可以做饭,在未买房之前可以居住(自行承担房租及水电暖费用)。教师待遇及住房待遇根据自治区、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

招聘时现场签约。应届生需携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学院和院系加盖公章);历届生(往届)需携带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加盖学院和院系公章),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沙雅县教育局师资办:0997-8324644

沙雅县教育局组织人事办:0997-8334129

沙雅县教师招聘咨询QQ群:601769859

电子简历投递地址:15569379933@163.com

各省市联系方式:

甘肃、青海、内蒙古(汤银增:15109088988、赵

方方:15026371928)

陕西、河南、山西:王岩(13899227729、李静:13709976772)

宁夏、四川、重庆(陈开奎:13899260112、谭琴:18323932178)

贵州、云南、广西(刘芸:18609979016、杨丽:18095877546)

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教育局师资办。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